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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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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流殷走的那天夜上,江南下了第一场雪。

稀疏的新雪飘飘荡荡地落在刚贴好的窗花上,萧条的寒冬里,也多了丝单薄年味儿。

瑞王酒醉投井,瑞王府挂满白绸,和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冷冷清清。

周围的百姓倒是喜闻乐见。

天灾人祸压得人喘不过气儿,但年还是要过的。

孩子们走街串巷,热热闹闹。

林秀在周嫂子家蹭了一顿年夜饭,屋外,鞭炮声“噼啪”乱响,硝烟味呛着鼻。

与此同时,北方内乱,打响了新年的第一场仗。

彗星袭月,荧惑守心,国危矣。

阳春三月,正是春困时节,院子里杏花灼灼,杏花树下放着一张矮榻,矮榻上的人睡得酣然。

一只信鸽停在了矮榻边上,啄了一口落在他额头的杏花。

“嘶——”林秀疼得翻身起来,信鸽儿从榻上又蹦到了杏花枝上,歪头看他。

“你这鸟儿!是想被我炖了吗?”

鸟儿“咕咕”了几声,在他头顶绕了几圈,然后扔下了了一个红色小香囊。

香囊只有拇指头大小,上面用金线绣着两个大字——平安。

右下角还缀着个小字——越。

这是给自己报平安吗?

林秀笑了一下,揉了揉信鸽灰色的脑袋,摘下几朵杏花,包进了一小块绸布里。

绸布容易散,林秀拿了几个小木夹封口。

他看了看,又觉不够好,寻了毛笔研了墨,在绸布上小心翼翼写下一个“幸”字。

不错,很吉利。

鸽子在地上寻着爬虫吃,林秀将它捉了过来,将这小布包赛到他的脚中,信鸽会意,扑棱飞走了。

这布包十分潦草,等越流殷收。到时,花都已经枯了,墨渍从绸布透进了枯黄的杏花瓣上,晕染出了山水。

“幸?”她在唇中好生咀嚼了这个字。

这老匹夫,还挺诗情画意。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越流殷将绸布收好,道了一声“进”。

一身银铠的将军入门,笔直地跪下,道:“王上,罗城,已降。”

古往今来,都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可越军造反,百姓乐见其成,就像罗城,罗城受降时,城门打开,百姓夹道欢迎。

越军每至一处,便造福一方,军纪严明,从不鱼肉百姓。

纵使领头的是名女子,也无人置喙。

捷报传得很快,远在江南的林秀也能在茶余饭后听人聊起关于她的故事,不过谁也不敢大声张扬,毕竟江南还属于天子脚下。

自从三月份的信鸽传书后,林秀便再也没见到那只鸟儿,不过他也不需要了,毕竟大街小巷,无处不是她的消息。

真好,应当是死不了了。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一转眼,又到了除夕。

北边的局势,愈发焦灼。

这天夜里,林秀包了饺子,自个儿端到院子里,边吃边赏梅,旁边还放着一壶梅花酿。

大门外,有人踏着细雪而来。

“扣扣扣。”

林秀以为是周嫂子叫自己去吃饭,慢悠悠地去开门。

“嫂子啊,都说了我不——是你?”

屋外的人依旧穿着一身嚣张的红衣,被红绳束起的墨发高傲地迎在风中。

眉目更加成熟。

她克制住笑意,道:“是我,怎么了?”

“你不应该在北边吗?”

这一下子回南边来,军队怎么办?

“王上她——”

话没说完,就被越流殷制止了。

林秀这才注意,她旁边有个黑壮的小伙子——好像是成喜!

“你先回家吧,爹娘该想了。”越流殷转头对他说了一句。

那黑壮小伙得了令,眼睛噌亮,连话都不想说了,马上奔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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