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曼妮和毛瑟
斟上满满的凉白开,借着房间阴暗的灯光点燃一支香烟。
我望着一只从他袖子里钻了出来的蝴蝶刺青。
“它是一条凶猛的狗。”
“再凶猛的狗也不过是一条狗。”我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书桌旁一本名字叫作《朗读者》的书翻了起来。
白色的硬质封皮上赫然写着德国作家哈德.施林克的名字。
我看着密密麻麻的印刷字体就像一群苍蝇叮着一块腐肉,毫无兴致地将它放回原处。
办公桌旁边摆满了法律文书和一摞一摞杂乱的废纸,上面还随意地摆放着几只红屁股印章。
一盒血块一样的印泥敞开着,发着刺鼻的蓖麻油脂味。
一盆有小男孩脑袋大小的仙人球被搬到离桌子很远的角落,就在他的置衣架旁边。
我略微转过身子,翘起一条腿坐着,朝着那个方向出神。
“你送的仙人球粗鲁地扎中了曼妮的屁股,就在这桌子上,全是血。”他朝角落欠了欠身子,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嘴唇,好将粘着的酒液收拾得一干二净。
“我们他妈的被警察盯上了。你却跟我提针扎屁股的游戏。信鸽被杀,钱庄被洗,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到的事。说不定明天就是我俩的死期。”
“我们要格外小心些,但小心并不能代替我们完成每一件事情,你更小心的目的只是为了付出更小的代价。你出生在道上,你比任何人都懂得这个道理。”
“那么,还有哪些更值得小心的东西?除了我应该做的每一件事,抛开我身上的持有物,金钱,勇气,运气,或许还包括兴趣。”
“人。敌人,也许说是道上的对手更确切,连同女人都要涵盖在内,也包括我。在你没有弄清楚他们到底需要什么的时候,你说不上真正了解一个人。”
他又咽下一口酒,将酒杯轻轻地放在桌面上,他收回手来交叉在一起,一只大拇指不安分地动了起来。
“还包括一只巴西獒犬。警察冲撞大门之前,它被它软绵绵的东西堵住了耳朵,它连哼都没有哼。所有长着软东西都令人感到费解,你以为他会坚持得很好,但就是在关键时刻开小差。这么说我得收紧我的裤裆了。”
“不是警察。”他停了下来,上身往后靠在沙发上,有些迟疑地看了我一眼,旋即抬头望着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古铜色吊灯,“你知道,在警察局找人很容易,连个绿头苍蝇都登记在案,可我没有找到他们。天杀的,我在警察局里找遍了,他们像是被洪水冲进了太平洋里。”
“除了警察会是谁。我们被出卖了.......”我的心突然收紧了起来,我斜着眼睛望着毛瑟的宽下巴,在他喉咙的地方转了又转。
“只是想要拿走想要的东西而已,没有人想着要出卖你。黑道准则不像是法律,它只针对一小部分人展开行动。你被人盯上才显得你更加具有意义。”
他仰起头来,身子却没有动,脖颈处的皮肉纹理在暗光下格外显眼,一圈一圈的,像被刚刚割开的伤口。
“不。我不想成为你说的那样,不想麻烦缠身,我只是一个跑腿的小马仔。我天天都在抱怨深圳该死的热天气持续的时间太长了,容易让人心绪不宁。你大概还能为我做点什么。”
“我的义务只是把钱洗干净,像刚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样,顺带解决一些小麻烦。你应该给七叔去个电话,但这不是我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他在说到小麻烦的时候略微加重了语气,就像在给我强调什么,或许也只是为了和他表现出的为难的表情能搭上调。
他用力地翘了翘肥厚的上嘴唇,将桌上的电话机推到我的面前,他替我提起话筒。
“他只是老头儿。他大概会嘟着嘴巴朝着话筒呼气,听我把话说完,然后尖着嗓子和我说,小伙子,你做得已经够好了。”我按住了他的手,话筒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