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特别调查
8204;这桩案件的犯案法也不像是入室抢劫杀人案——或者说凶没有向这方面伪装一下的意,所以他们也从胡克近期或长期的行为入来进行分析。
最后得出的初步方向也和之前一样——
胡克其人的行动上最引人关注的便是他在跟进的几桩案子:
首先,他们深入调查后发现,胡克下的媒体开始炒作三年前李某和魏某那个案子并不是心血来潮或是故意吸引眼球,而是这么年来,他为未婚妻之死一直追查这个案子,并认为真凶并没有归案,且和他未婚妻的死相关,做这么是为了找出真凶。
其次,他近期在试图用相同的方法炒作小报记者黄某被抢劫遇害一案。
最后,根据他的同事反馈,虽不清楚他这样做的动机,最近他还找了很相关人士来了解当年一对青年情侣不幸被一个在逃通缉犯杀害一案的相关内情。
王松露在议室的板四角上分别贴上四起案件的被害人和凶资料,分别是:【李某——魏某】、【黄某——抢劫犯】、【情侣——通缉犯】、【胡克——?】。
贴完后他转身:“首先我们可以用假想的路来分析,我们假设凶的确是为胡克在查这些案子所以才要下除去他,则凶必定是这些案子的利益相关人,可能被害人胡克的举动遭受很糟糕的后果,才不择段去行凶。是之前的三个案子是已结案的,那么可以继续假设,这些案子中至有一个是有问题的,我们可以依次进行分析。”
“最早是李某的案子,这起案子前不久才经过袁警官复查,并已经向大众通告案情结果无误,那么假设其真凶另有其人,这个人也大概率不选择在这时再出除掉胡克。所以此案的嫌疑较低。”
“此外是黄某和青年情侣的案子,一个是刚结案不久,一个是已经结案三年,是胡克现在正着在查的案件,所以这两个案件的嫌疑相当,有真凶为阻止胡克继续查下去,或得知胡克已经查到了什么线索而灭口的可能。”
“想到这里之后,这条路似乎已经不能再提供更的线索,是我和可可调查时偶发现这两桩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案子还有其共性,那就是他们的凶全是已经在通缉的、有过恶性案底的犯人。”
“而胡克之前的行为动机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