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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祥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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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英在山里打了头异兽的消息很快在村里传开。

村民们兴冲冲赶往广场,争相目睹从未见过的怪物——只是怪物的头。一名十三四岁,身材瘦小的男孩站在石墩上,不无得意的指着兽头,以刺耳的嘶哑嗓音叫道:“快来看,快来看,有没有认得这怪物的叔叔伯伯,都快来看呀。这大家伙可是我英哥一个人打回来的。”这孩子身上裹着不合身的兽皮袄,头戴一顶翻皮毡帽,毡帽上两只耳朵大得出奇,几乎将他那张小脸完全遮住。

每一个试图辨认兽首的人最后都摇头咂舌。没有谁认得那是头什么野兽。

稚英抄着手站在一旁,心里一次次失望。不过即便最终无人认得他打的野兽也不打紧,因为那硕大头颅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毫无疑问是他最好的成年礼。他耐心等着村长来看他的猎获,然后当众宣布那句他期盼已久的话:从今天起,稚英就是咱迟风部的猎人。虽然不用专门声明,这句话其实也包含了“从今你已长大成人”之意。那样,他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凭着这颗兽首,接下来村民们还会为他举行一场新晋猎人的煞血仪式。一名够资格主持仪式的老猎人会从那颗大脑袋上收集凝固的血痂,和着水分充足的紫癸叶一起捣碎,然后将黏糊糊的混合汁液涂抹在他额头。仪式之后,村民们会围着他的猎物载歌载舞,享受鲜肉——尽管没什么可吃的部位,但渴望勇气的少年会把那颗大脑袋砸开,生猛啖食里面的脑浆。

只要享用过他的猎物,以后大家就真正是一族人。

猎人村有猎人村的传统。

站在石墩上卖力吆喝的干瘦少年名叫格里舒,是被稚英叫做“博犁大叔”的猎人收养的义子。格里舒本是流落孤儿,无名无姓,四岁那年,被进山打猎的博犁大叔捡了回来。在为他四处寻找家人未果后,博犁大叔便将他留在身边,还给他入了村籍,遵照本村习俗起了这个名字。小时候,村里其他孩子总爱对稚英指指点点,说他不是迟风部人,又笑话他没爹没娘。同样“没爹没娘”的格里舒每次听见这话便会扔石头砸对方,从而引来一场混战。别看格里舒个子小,扔石头却一扔一个准,从未吃过亏。

稚英通常不会跟那些孩子动手。说起来倒并非他不敢,或是怕对方人多打不过,而是因为他答应过马默大叔,不跟那些无礼的孩子计较,不跟他们动武。还有,那位从不承认是他老师的老巫师也总教导他要宽以待人。他说:“少主跟他们不一样,少主是英雄之后,将来也是要做英雄的。大英雄当心怀怜悯。再说了,咱们寄居此地,受本地部族接济与庇护,所以要原谅他们偶尔的无礼。”

不单老师爱讲大道理给他听,马默大叔也喜欢跟他来这套。尤其在督促他练剑时,马默大叔总有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知道你胳膊又酸又痛,但还是得坚持练习。来,把剑捡起来。少主是英雄之后,将来也必定会成为受人敬仰的伟大战士。这点困难是难不倒你的。”

这样的话听多了,稚英渐渐也就当了真。他是英雄之后,将来会当剑士,所以不能欺负弱小。但他也有满腹疑问,“为什么咱们非得住在一个不受欢迎的地方?”从小到大,他不止一次提出这问题。

对此,被稚英称作老师,而他在稚英面前却总以老仆自居的萨玛巫师这样解释:“少主,你在这里并非不受欢迎啊。有些人肚子里生你的气,对你有所不满,那是因为你住在这里,他们就不得不减少与外界的接触和交流,减少山货交易,时间久了,难免会给生活造成些许不便。”

“为什么我在这里就会给他们造成这些麻烦?”稚英又问。

“这个嘛,说起来比较复杂。因为有些事你目前还难以理解。”对这个问题,萨玛巫师解释起来似乎总是感觉为难,“简单来讲,这跟你的身世有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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