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自首的乞丐
下去还有意义吗?正要结案的时候,一名警员却跑进来跟我说:“何队,外面有个人说,他是来自首的!”
“自首?自什么首?”
“就是上次那汽车冲下山去的案子啊!”
“哦?不是吧?”
我走出了办公室,来到公安局刑警队大厅,果然发现一个满脸胡茬的男人被几个刑警控制了,这个男的很快就被安排在了讯问室。
我坐下来观察了一下,这家伙就好像个流浪汉一样,全身脏兮兮的。
“你到底怎么回事?难道你知道是谁害死黎翠蓉的?”
“不,那个人就是我,其实我那天也在车上,只是藏匿在副驾驶下方了,你们没有发现!”
“放屁,你如果在车上,你现在估计
就烧焦了!”
“不,我是个小偷,本来是潜入车内打算打劫黎翠蓉的,她发现我的时候,我就打劫啊,然后拿了点东西就走了,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我把她刹车弄坏了,这家伙到时候开车肯定得完蛋了,后来我听到她死了的消息,所以就知道是自己干的了。”
当时我记得汽车损坏的很严重,不要说刹车了,就是其他部位都烧的支离破碎,因此我们当时没有检查出来也正常,没想到眼前的乞丐告诉我们,是自己弄坏的刹车,但就算如此,他也不用来自首吧?如果他不来,我们或许还查不到。
我有点疑惑地看向了乞丐,他摆手道:“我知道你们迟早都会找到我的头上,所以就来自首了!”
“你确定?做伪证,报假警这些都是要负上法律责任的,你可别无中生有!”我严肃了几分。
“真的啊,如果不是我干的,我肯定不会来自首了,我又不是傻子,要知道这种情况,判刑很严重的。”表面上这个乞丐说的很真实,就好像一切也很符合逻辑,或者罪犯真的是害怕了,所以才来自首,但我总是感觉事情不会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