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五天:
天后的休沐日, 闻兰因给絮果送来了一个银子打造的半遮具,繁复的花纹工艺,独特的猫造型, 让它的颜值远远大于了实际用途。 絮果一开始甚至都没反应来, 闻兰因为么会送这么一个具给他。 直至絮果越看越眼熟,这才缓缓想起来,这和那天他们在泾河夜市“跟踪”犬子时他多看了眼的具长得一模一样啊。不对,还是有不一样的,具上的种种细节处理要更加精致, 用料会更加昂贵, 絮果当时路具摊上时确实有想买的冲动的,但又因为那个质量而止步。 万万没想到, 闻兰因当时不仅注意到了, 还给了絮果这么一个升级版的惊喜。 兰哥儿就是全世界最的朋友, 没有之一! 絮果戴着他的猫银具在家里炫耀了一天,不管遇到谁都要给对方看一下, 不到晚膳,连后厨的厨娘都知道了自家郎君有了一个半遮的银具。 连大人回来时, 总觉得儿子这得意洋洋仿佛翘尾巴的猫的样子有些眼熟。 还是带着儿子来蹭饭的不苦大师一语道破天机:“这不就和你当年到处炫耀絮哥儿给你的玉佩一模一样吗?” 只不絮果只是在家里炫耀, 而连亭是直接在点卯的偏殿炫耀给了所有同僚。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时候的絮果还不明显,长大后的他在多行风格上都和连亭学了十十,还不是故意的模仿, 就是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不苦早就发现这件了,从絮果夹菜前习惯性用手指摩挲筷子的动作, 再到明明开心的不行还要矜持微微下压的唇角…… 说真的, 要不是不苦早就知道絮果的亲爹是廉深,他真的要以为絮果就是连亭的种了。当然, 不是说絮果就处处都像连亭了,他保留了不少时候在阿娘身边养的习惯。 只是在某个瞬间,看着如美玉的絮果,不苦会产生一种在对少年版连亭的错觉。还是没有经历苦难,被食不厌精、烩不厌细养大的少年连亭。尤其是那种微不可查的凝眉挑剔,让这爷俩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刻薄。 “怎么叫刻薄?”连亭对此不敢苟同,嗤笑道,“我只是想让我和儿子的生活的舒服点,有么错吗?” 不苦看了看刚被端上来的相神汤,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的表情就像在说,你这可不是舒服了一点半点。 相神汤是一道颇为耗神的汤品,需要用八十一种食材熬煮出九种不同的高汤,再汇聚一碗犹如清水的骨汤。以万象至相,因此而得。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 这么一个放在任何酒楼都能当做镇店之宝的汤品,在连家却只是寻常吃饭时的一道菜,连亭竟然还意思说他没那么挑剔? “不是寻常喝啊,是絮哥儿想喝了。”连亭对相汤的感觉其实就那样,因为他早就喝腻了。他对此的评价是,偶偶喝喝还行,喝多了就没必要了,因为熬煮的准备时间长,不值得为了一道汤等待三五天。 不苦:“……”咱俩到底谁才是大长公主的儿子?为么我总感觉我的这么糙呢? 絮果这边已经开动了,他有哥哥样的选择了喂弟弟吃饭,他直接拿汤拌了米饭,动作幅度之暴殄天物比他爹还有之而不及。不苦在一边看的都要心梗了